宜通世纪推迟披露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收监管函 投资者索赔进行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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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推迟一个多月才披露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7月31日,宜通世纪(300310)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——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广东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到书》,直到4月6日晚间才对外披露。
将时间回溯到7年前的2016年10月,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,以发行2178.99万股及支付现金4.4亿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%的股份,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。
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在方炎林、李询的组织下,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,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、生产、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,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,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,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。
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,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、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.39万元,虚增成本5260.99万元,虚增利润总额4083.86万元,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.7%、9.75%和15.67%。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、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有虚假记载。
因上述行为,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被立案调查,2023年2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4月6日晚间对外披露。两个多月后的6月26日,宜通世纪又公告称于日前受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,公司被处罚款30万元;同时被处罚的还有公司董事长钟飞鹏以及时任总经理郭汉鹏。公告遭罚的当天,宜通世纪股票大跌,之后股价持续低位徘徊。
根据相关法规,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北京市盈科(南京)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,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——凡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,且在2022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亏损投资者—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33)报名,参与诉讼索赔征集。
此外,宜通世纪近日公告,公司成为中国移动多地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之一,预计折扣后中标合同额总计约为12.82亿元(含税)。记者 王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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