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亲之间有多少血缘关系 男性的血亲关系人有哪些
从血缘或亲缘关系上讲,一个男人,其亲戚亲属的来源有三个方向:一是父;二是母;三是妻。通常所谓“三族”,即父族、母族、妻族。现行法律有“近亲属”的概念范畴,具体包括:五代以内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、近姻亲,也就是父、母、妻这三个方向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秦商鞅变法时,有“夷三族法”,具体范围没有流传下来,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,夷的“三族”就是父族、母族、妻族(古法叫姥族)。之后发展为“诛五族”“诛九族”等,皇帝都比较喜欢使用,主要适用谋反、谋叛、谋逆等。由于“诛九族”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即儒家仁政理想,所以,历史上一直没有在律法上进行明细列举。一般认为,所谓“诛九族”的“九族”,即父族四代、母族三代、妻族两代,合计为“九族”。据传,唯一例外扩大范围的是明成祖朱棣杀方孝孺全家是“诛十族”,加上学生一族。
树尊卑、立长幼、置亲疏、别贵贱,是古法礼仪特别是丧礼规范的内容,律法上没有。所以,讨论人的亲缘关系要以礼仪的规范文本为依据,现实生活中,要以“民法”和“民事诉讼法”“婚姻法”等法律规范为依据。
一、父族
父族为亲,即宗族、宗亲,口语中常说“一家人”,“五百年前是一家”,就是这个意思,包括同父、同祖、同族、同宗、同姓的人员。一般理解,同姓人员分支后,一支为一宗,同宗人员分支后,一支为一族。根据《仪礼--丧服》的设定,所谓家族或族亲,是指同高祖的家族人员。父族血亲关系人即族亲,包括各代血亲关系人及其配偶。
(一)族亲亲人
1、本姓家族血亲关系人
根据《仪礼》的规定,本姓亲人的范围是:以本人为参照,纵向垂直计算,上下各四代,即上为父、祖父、曾祖父、高祖父,下有子、孙、曾孙、玄孙。高祖玄孙之外的,不是亲人,即已经没有亲缘关系,礼仪上没有位份,法律上没有继承关系。注意,实际生活中,直系血亲关系人存续是五代,不是九代。二十年一代,五代有百年,这基本上是人的极限寿命。家庭生活中,四世同堂常见,五世同堂少见,六世同堂没听说过。以自己为参照,上面是父、祖,下面是儿、孙,五代人。如果你最大,上面没人,下面就是儿、孙、曾孙、玄孙,五代人;如果你最小,下面没人,上面就是父、祖父、曾祖父、高祖父,五代人。
横向平行计算,曾祖父辈,其兄弟是亲人,即叔曾祖父;祖父辈,其兄弟和子孙是亲人,即叔祖父、叔伯父、堂兄弟;父辈,其兄弟和子孙是亲人,即叔伯父、堂兄弟、堂侄;本辈,其兄弟和子孙及曾孙是亲人,即兄弟、侄、侄孙、侄曾孙。
一般情况下,父族人员活着的,都在这里。在此范围之外的,不算亲人。
2、外姓嫁入亲缘关系人
按“父权家长制”“长子继承制”的宗法规制和伦理要求,夫妻一体,上述血亲关系人的配偶,是家人,也是亲人。纵向计算,本辈是妻子,往上是母亲、祖母、曾祖母、高祖母,往下是儿媳妇、孙媳妇、重孙媳妇、玄孙媳妇。横向计算,曾祖辈包括叔曾祖母;祖辈包括叔祖母、叔伯母、堂嫂弟媳;父辈包括叔伯母、堂嫂弟媳、堂侄媳妇;本辈包括兄弟媳妇、侄媳妇、侄孙媳妇、侄重孙媳妇。上述范围之外的,不算家庭中人,也不算亲人。
现行法律所谓“近亲属”中的“五代以内直系血亲”,大体就是上述范围。
(二)外亲亲人
本姓血缘关系人流出的亲缘关系人为外亲,包括本姓家庭已出嫁的各辈女性及其家属。一般算五代,可以算到七代,即本辈为姊妹,往上算:父辈为姑母、祖辈为姑祖母、曾祖辈为姑曾祖母。往下算:子辈为女、孙辈为孙女、曾孙辈为曾孙女。横向平行计算还有叔姑母、叔祖姑母、叔曾祖姑母、侄女、侄孙女、侄曾孙女。
丧事活动中,已嫁女一般俗称“姑娘”,本辈是长姑娘,往上算:父辈是老姑娘,祖辈是祖姑娘(老老姑娘即祖姑奶奶),曾祖辈是太姑娘(祖姑老太);往下算;子辈是少姑娘,孙辈是孙姑娘,重孙辈是重孙姑娘。
按《仪礼--丧服》的设定,“姑母、姊妹、女子子”为三等大功丧服,即已嫁之姑母、姊妹、女儿为有丧服人员,也就是说,姑母去世,侄子服丧大功;姊妹去世,兄弟服丧大功;女儿去世,父亲服丧大功。反过来一样,父亲去世,女儿服丧大功;兄弟去世,姊妹服丧大功;侄子去世,姑母服丧大功。上述三辈已嫁女之外的本家本姓嫁出去的女性,与本家本姓之间没有丧服关系,即不需要服丧守制。
以子辈为标准计算,已嫁女家庭的亲缘关系人,一般算三代,即已嫁女夫妇一代、公婆一代、子女一代,也就是女儿女婿、外孙外孙女、亲家公亲家母。以本辈为标准计算,已嫁女家庭的亲缘关系人,一般算两代,即已嫁女夫妇一代、子女一代,也就是姐姐妹妹、姐夫妹夫、外甥外甥女。以父辈为标准计算,已嫁女家庭的亲缘关系人,一般算两代,即已嫁女夫妇一代、子女一代,也就是姑母姑父、表兄弟姊妹。
现行法律所谓“近亲属”中的“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”,大体上就是这三代人。
二、母族
母族为戚,即外戚,人们常说所谓“亲戚”,即是指来源于父亲和母亲的亲缘关系,也可以特指母族亲缘关系。中国历史上,汉代,好多皇帝他妈比皇帝厉害, 皇帝他妈家人当政就叫“外戚干政”。
母族亲缘关系一般算三代,即母亲一代,包括舅、姨;母亲向上一代,包括外祖父、外祖母;母亲向下一代,包括舅表和姨表兄弟姊妹。这三代人都是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,所以是与己相关的亲缘关系人。
按古法礼仪规范文本《仪礼--丧服》的设定,外祖父母、舅、姨、表兄弟有丧,作为外孙或外甥或表兄弟是应当服丧守制的,母亲娘家其他人员没有这个待遇。
现行法律所谓“近亲属”中的“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”,母系三代也是。
三、妻族
妻族为姥,也称内,即内属或姻属,也就是小孩姥姥家。
父族和母族都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戚,妻族是与自己儿子有血缘关系的亲属。妻族一般算两代,即妻一代,包括妻子的兄弟姊妹,也就是小舅子(妻兄弟)、小姨子(妻姊妹);妻子的上面一代,即岳父岳母。
现行法律所谓“近亲属”中的“近姻亲关系”,就是这两代人。
对照一下,细想一想,现行法律的所谓“近亲属”,大体上就是古法“诛九族”的组成人员,包括自己、父、祖、子、孙、外祖父母、姑舅姨、妻兄弟姊妹、内外表兄弟姊妹,还有叔祖父母、叔伯母、堂兄弟、亲兄弟、侄、侄孙等。九族以内都是与自己有家庭财产关系和血缘亲缘关系的人,九族以外算路人,啥都不是,想杀都杀不到你。
,